(1)必須攜帶:有效身份證件、準考證(以上均為原件),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。
(2)可以攜帶:2B鉛筆、橡皮、黑色字跡的簽字筆、鋼筆、三角板、圓規等必要的文具。非數學類課程需要計算時,可使用沒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。
(3)禁止攜帶:任何書籍、筆記、資料、報刊、草稿紙、各種通訊工具(如尋呼機、移動電話等)、電子記事本(如文曲星、商務通等)以及其它與考試無關的物品。
(4)禁止使用:涂改液、膠條,考場內嚴禁考生相互借用文具。
(5)考生必須到考試通知所指定的考場應試,走錯考場者,成績無效。